※111-1獎助學金※
2022/07/26
瀏覽:663
一、行天宮急難救助
申請條件- 持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者
-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,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。
- 家庭急難濟助新台幣三萬元為上限。
※詳細情形請至https://www.ht.org.tw/religion12.htm查詢
二、富邦慈善基金會「用愛心做朋友」
繳交資料
- 學生照片
- 學生同意書
- 戶口名簿影本
- 申請表自傳
- 每個月新台幣600元,共計7,200元
申請條件
- 申請人為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者且有下列事蹟之一者
- 特殊才能獎勵金 - 有在全國級賽事獲得名次者
- 優秀獎學金 - 學期成績90分以上者
- 清寒優秀獎學金 - 學期成績70分以上且持有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者
- 證照獎勵金 - 獲得勞動部頒發證照類別且在三年內提出申請者
- 特殊才能獎勵金 - 請參照附件
- 優秀獎學金 - 新住民 8,000元,新住民子女 7,000元
- 清寒優秀獎學金 - 8,000元
- 證照獎學金 - 請參照附件
申請名額
- 三十人為一組,一組取一名,不滿三十人則算一組
- 112年03月14日止
申請資格
- 報名111學年度籃球、排球甲級賽制、高中、國中足球(11人賽制男、女組)、高中女壘及國中女壘甲級聯賽賽事之學生。
- 申請者無獲得民國111-112年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補助或低收入戶補助者。
- 申請者因家庭遭逢急難事件導致生活經濟陷入困境者,或是遭逢特殊情節經由本會審查認定通過者。
- 各聯賽項目補助額度,視申請狀況
- 112年07月31日止
以上活動詳情請參照附件摘要





